田立坤介绍,我国数字经济相关的法律规范日益完善,涉及行政法、民法、知识产权法等多个领域,涵盖网络安全、知识产权、市场竞争、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方面议题。比如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等,为《数字经济促进法》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。
此外,浙江、广东、江苏、河南、河北等地已先后出台数字经济促进条例,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、数据资源开发利用、数字产业化、产业数字化、治理数字化、数字技术创新、保障和监督等形成法律条文,为制定《数字经济促进法》提供了良好的立法基础。
田立坤建议,以数字基础设施建设、数据资源开发利用、数字产业化、产业数字化、治理数字化、数字技术创新、保障和监督等为核心,整合各领域、各地域、各层级的数字经济治理规则,完善主管部门、监管机构职责,为数字经济提供统一、周全的保障和支持,建立综合治理体系、提升综合治理能力,加快《数字经济促进法》立法。
其中,要以信息技术为支撑、以信息网络为基础,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感知、传输、存储、计算及融合应用等基础性信息服务的公共设施体系,主要包括通信网络基础设施、算力基础设施、新技术基础设施、融合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。
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面,要高度重视政务数据开放共享,深化政务数据跨层级、跨地域、跨部门有序共享,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体系;支持社会化数据服务机构发展,鼓励市场力量挖掘商业数据价值,推动数据价值产品化、服务化,大力发展专业化、个性化数据服务;支持数据资源开发市场化发展,创新数据交易模式,拓宽数据交易渠道,促进数据高效流通。
做好数字产业化。重点推动集成电路、高端软件、数字安防、网络通信、智能计算、新型显示、新型元器件及材料、网络安全等产业发展,促进云计算、大数据、物联网、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各产业深度融合,培育区块链、量子信息、柔性电子、虚拟现实等产业发展。
做好产业数字化。推动大中小型企业数字化转型。重点支持农业、制造业、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升级,并重点支持智慧农业和水利、工业、商务贸易、智慧物流、金融、能源等行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提升工程,探索平台企业与产业园区联合运营模式。
加强治理数字化。推动数字技术与政府履职全面深度融合,加快实现“一网通办”。推动公共服务资源数字化供给和网络化服务,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,推动城市数据整合共享和业务协同,因地制宜构建数字孪生城市,鼓励加快城市智能设施向乡村延伸覆盖。(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政葳 梁爽)
中国西南至东盟铁路通道重要组成部分弥蒙高铁开通运营******
中新社云南红河12月16日电 (记者 缪超)云南弥(勒)蒙(自)高铁16日开通运营。该条高铁北连南(宁)昆(明)高铁,南接昆(明)河(口)铁路,是中国西南地区出境至东盟国家铁路大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弥蒙高铁位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境内,线路北起南昆高铁弥勒站,经弥勒市、开远市,南抵蒙自市红河站,全长106公里,设计时速250公里,全线共设弥勒、竹园、朋普、开远南、红河5座车站。
弥蒙高铁开通运营初期,铁路部门将安排开行动车组列车,昆明南站至红河站最快69分钟可达,红河州境内弥勒、开远、蒙自等三地可实现半小时通达。铁路部门将根据客流变化情况动态调整列车开行方案。
据悉,弥蒙高铁的开通运营,将进一步完善滇东南路网结构,极大便利沿线民众出行,助力旅游等产业发展,对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、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(完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